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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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8.68元/股。

  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应为公司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8.68元人民币每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ST宝龙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八)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公司拟购买资产评估值为约15.94亿元。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8.68元/股计算,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约为1.84亿股。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做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九)发行对象

  赵美光、赵桂香、赵桂媛、刘永峰、任义国、马力、李晓辉、孟庆国。

  (十)认购方式

  赵美光、赵桂香、赵桂媛、刘永峰、任义国、马力、李晓辉、孟庆国分别以所持吉隆矿业57.75%、10.00%、10.00%、5.00%、5.00%、5.00%、5.00%、2.25%的股权认购股份。

  (十一)发行股份的禁售期

  赵美光及其一致行动人赵桂香、赵桂媛以资产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刘永峰、任义国、马力、李晓辉、孟庆国以资产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上市地点

  在禁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三)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与本次发行股票议案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比例共享。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威远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培青控制的关联公司;交易完成后赵美光及其一致行动人赵桂香、赵桂媛将获得本公司的控股权,赵美光为上市公司的潜在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关于关联交易之规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评估值约为15.94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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